哪些原因易导致英文商标被驳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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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原因易导致英文商标被驳回呢?

作者:北京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10 08:56:57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想让自己的品牌更洋气,因而纷纷注册英文商标。然而,注册英文商标绝非易事。很多英文商标因为各种问题都被驳回了。到底哪些原因易导致英文商标被驳回呢?来看看北京商标注册的详细介绍:

1、商标含义存在负面影响《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亦不得申请为注册商标。因此,我们在注册英文商标时,不可将格调低下,不符合我国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标志申请为商标。案例:泛思斓荻 FANCY LADY曾在第25类(服装鞋帽)申请成为注册商标。FANCY LADY在英文中具有特定含义,是情妇的意思。显然,此商标的中文含义容易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商标局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2、含有国家名称或著名城市名称《商标法》规定: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案例:GENEVA LIONS曾在第25类(服装鞋帽)申请成为注册商标。该商标中的英文GENEVA译为日内瓦,而日内瓦是瑞士著名的旅游城市,在全球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属于公众只晓的外国地名,违背了《商标法》关于外国地名不得注册成为商标的规定,所以商标局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3、英文 图形与英文商标构成近似商标是一种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因此相同或近似商品、服务类别中不允许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否则商标作用将丧失。商标局在审查组合商标时,会审查商标的文字和图形,只要有一个构成近似,商标整体就会因近似而被商标局驳回。案例:YIBIYI曾在第25类(服类鞋帽)申请注册英文YIBIYI 图形的组合商标。其中的YIBIYI与他人在第25类注册的在先商标YIBIYI构成近似,因此商标局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4、英文商标含义易造成误认《商标法》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带有欺骗性质的商标若被用于商业活动中,容易让相关消费者误认或混淆,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案例:壹周 BEER曾在第33类(酒精饮料)申请成为注册商标。该商标中BEER中文含义为啤酒,而第33类(酒精饮料)中并未包含啤酒这个小项。最终,商标局以该商标易引起消费者混淆为由,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人在申请英文商标前,需提前做好商标查询工作,建议大家来社标网免费进行商标查询,避免自己申请的英文商标因为上述原因而被驳回。

商标转让流程你了解吗?不了解也没关系,因为小编今天就是来为你们解答这个问题的:1.前往商标局的受理大厅申请商标转让;申请人可以委托有资质专业靠谱的商标网代为办理商标转让。

2.签订《商标委托购买合同号》并支付购买部分定金,购买方提供受让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及签订所需文件,公证手续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

4.公证完成后商标代理公司向购买方传真商标转让公证书,购买方向公证处确认手续并购买支付款项。

5.将商标注册证、公证书原件等文件转交购买方,并将双方签字后的申请书、委托书报送商标局。

6.商标局一个月下发受理书,10到12个月下发核准证明,商标转让就完成了。看了小编以上介绍商标转让流程你了解了吧?

产业一切权是指一切权人对自己的产业享有的占用、运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归于民法的物权领域。一切权的客体(或者说一切权法律制度维护的目标)是有形产业,比方书本、服装、电器、家私、汽车、房子等。著作权归于知识产权的领域,是指著作权人关于因创作活动而产生的著作所享有的专有权,包含人身权和产业权,其客体是无形产业,即著作。  

著作权的客体是无形物,它需求依附于作为一切权客体的有形物上,即著作需求依附于著作的载体,比方书本、磁盘、光盘等。但著作与著作的载体不能划等号,著作载体的一切权发生变化不影响著作的著作权,著作权人对著作的著作权与著作载体的一切权是彼此别离的。当著作权不再具有著作载体的一切权时,依然具有著作的著作权。比方,画家臧某将其画作《大鹏展翅图》赠送给别人,受赠人只享有该画的一切权,而不享有著作权,《大鹏展翅图》的著作权依然由臧某享有。再比方,作者的文字著作被出版社以图书的方式出版发行,采购图书的人只对图书具有一切权,作者是图书所载的著作的著作权人,购书人关于图书的一切权与作者关于著作的著作权没有直接关系。 

国际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的责任形式主要有3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有3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构成从我国《商标法》的具体规定来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以是否存在侵权的客观事实为前提,而不是以侵权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条件,但侵权者主观过错往往也是认定侵权时所考虑的因素。一般而言,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有:①被侵权人拥有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权;②侵权人对被侵权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权实施了非法侵害;③侵权人存在主观过错,即故意或过失。

二、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的具体表现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①未经许可的使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其主要表现是,在自己生产或出售的商品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造成商品来源的混淆,损害注册商标的声誉,侵占本应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部分市场和应获得的利益,同时也蒙骗了消费者。

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这里所指的销售包括询价、签约、进货仓储、运输、展览宣传、批发和零售等有关销售活动。

③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伪造或擅自制造或销售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纸张、贴纸、包装物等。

④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该行为即所谓的商标反向假冒。一般是指名牌商标的所有人以低价购入非名牌商标的商品,撕下非名牌商标换上自己的名牌商标,再投放市场卖高价的行为。

⑤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的规定,此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使用,误导公众的行为;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藏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责任承担国际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所承担的责任形式有3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以我国的有关规定为例,3种责任的方式如下。1)民事责任商标权民事责任是指侵权人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商标权利人造成损害而应向其承担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我国《商标法》对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责任问题做了如下规定。

①赔偿数额。我国《商标法》第63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的倍数合理确定。

②即发侵权的制止,即对正在实施但损害结果尚未显现或者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采取行动予以制止。制止即发侵权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把已经或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的损害降至最低。

③证据保全。《商标法》第66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2)行政责任商标行政责任是指主管机关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60条第2款的规定,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①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③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非法营业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上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刑事责任商标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情节或后果严重,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因此要受到刑事制裁。

我国商标法第67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商标侵权纠纷的解决方式因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有3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认定侵权行为,并采取执法措施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不服责令其停止侵权的行政处理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行政机关解决侵犯商标权的纠纷在程序上比较简单,且从制止侵权行为的目的来看也是有效的,但是被侵权人不可能通过这种行政查处得到民事赔偿。行政部门只能在查处过程中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而被侵权人仍希望获得民事赔偿,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侵权时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诉讼是最终的解决途径。即使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提出各种民事救济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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