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注册的五个基本问题

联系我们

  • 北京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北京商标注册的五个基本问题

北京商标注册的五个基本问题

作者:北京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7 08:30:54

国内市场经营者越来越重视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但企业仍有不少人甚至相关工作人员对北京商标注册知之甚少,导致未能及时申请注册或续展,最终对他们的商业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继上周关于商标注册的五个基本问题(关于商标注册,你应该知道什么(1))之后,本周我们将继续带你了解有关商标注册的其他问题。

1.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期为10年。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商标注册人未在有效期届满前及时提出续展申请的,也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但应当缴纳续展费。

2.由于注册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注册商标的续展,理论上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可以达到。但是,由于商标局不会主动通知商标注册人提出续展申请,商标注册人必须记住,续展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该注册商标将失效,无法恢复,商标注册人将不再具有商标专用权(虽然商标注册人可以再次提交商标申请,但商标复审标准不是该商标可以与该商标相类似,新商标申请可能无法成功注册。

3.商标什么时候注册?在品牌达到一定知名度或者企业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之前,是否需要注册商标?

4.目前,我国商标审查采用先申请原则,对商标的使用没有要求。也就是说,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的,应当对先申请的商标进行初步审批和公告,对后申请的商标,即使先使用后申请的商标,也应当予以驳回。可以看出早期应用程序的重要性。

5.产品或服务投入市场前,先注册使用的商标。我们在市场上做不到。商标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我们还没有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当你想申请注册商标时,你可能会发现其他人已经为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服务注册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此时,你可能会陷入两难境地。

注册商标可以继承,但应当依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我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继承有明确规定。作为自然人的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商标注册人终止,继承其权利义务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1年内,凭有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移转手续。注册商标可以继承,但应当依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我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继承有明确规定。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同时,《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7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 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根据这两个规定, 在我国,注册商标可以继承。

作为自然人的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商标注册人终止,继承其权利义务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1年内,凭有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移转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当继承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继承人应作为注册商标的共有人。

如果多个继承人不能协商一致共有商标的话,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由其中的某一继承人享有,在对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评估作价后以货币或者其他方式补偿其他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的商标专用权在他死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领遗赠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人办理商标移转手续,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在商标实务中,商标继承手续基本上与商标转让手续相同。主要的区别在于提交的文件有所不同。继承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时,提交的是《注册商标移转申请书》和有关继承的证明文件。

当事人继承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证明文件一般包括:原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与原权利人的法定继承关系证明;原权利人留有遗嘱的,提交遗嘱文本;继承人之间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提交协议文本;遗产分割经公证机关 公证的,提交公证文书;因注册商标专用权继承发生争议而诉讼的,提交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

 

版权所有:北京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